1、南京医疗队再次出征武汉
据了解,2 月9 日,江苏新一批援湖北医疗队出征!据悉,南京鼓楼医院有56名医护即将前往武汉。人员包括一位领队(该院副院长于成功),一位联络员(医务处副处长杨海龙),14位医生(呼吸科、重症医学科、感染科),40位护士。而从报名到组队1小时就完成。

据悉,在2月8日20点25分,鼓楼医院接到市卫健委紧急通知,南京市将组建260人的医疗队支援武汉,并要求23:00前报上最终名单。
21点多,医院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与此同时,各科主任在科室微信群发布通知,短短几分钟就有数百名医护人员报名。22点40分,一份56人的最终名单敲定。
与此同时,南京市第一医院在一小时内完成了56名医护和设备物资的集结。56名医护人员包括2名领队、14名医生、40名护士。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赵太宏告诉记者,此次抽调的医护人员以重症医学科、感染科、呼吸科为主。南京市第一医院抽调了多名主力骨干医生加入支援队伍,其中包括呼吸科主任谷伟,还有ICU的骨干医生。


此次携带的物资也非常多,包括呼吸机、监护仪、除颤仪等大量医疗仪器设备,以及防护用品。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集结完毕如此多的物资,这背后是自疫情发生一来南京市第一医院党委的高度重视,每天都扎实地完成各项部署工作,得以在资源短缺的情况下,一小时内将所需物资筹措完整。同时也是包括医务处、护理部和党办、后勤等多部门30多人在元宵夜放弃家庭团圆,忘我工作的辛勤付出。

南京的医生这样说:“让人感动的还有连夜采购物资的好闺蜜连夜买了一百条一次性内裤,还有各位积极提供物资的好伙伴,温暖别人的人,必将被温暖!”
这就是有爱的南京医护!加油!
2、新冠肺炎英文简称“NCP”
昨日(2月8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司长宋树立说,国家卫健委现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简称“NCP”。


截至2月8日22时,全市确诊65例,治愈出院20例,无死亡病例,目前在院治疗45例,我市所有确诊病例均在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集中收治。
已确诊的65个病例中,男性35例,女性30例。0-18岁2例,19-35岁19例,36-55岁21例,56-80岁20例,81-90岁1例,90岁以上2例。

确诊病例涉及的小区(村)
玄武区(3个)
锁金六村
仙居雅苑
孝陵卫21号院(1例已出院)
建邺区(6个)
爱达花园紫藤园(1例已出院)
保利香槟国际(1例已出院)
水西门大街356号小区(1例已出院)
仁恒江湾城
洲岛家园
莱蒙水榭春天
鼓楼区(6个)
安乐村(1例已出院)
金陵小区宝象花园
金舟花园
天玺国际
清河新寓二村
新金贸花园
栖霞区(4个)
弘阳燕江府
朗诗保利麓院小区(1例已出院)
幕府山庄(1例已出院)
太平村胜利一村
雨花台区(3个)
柏悦澜庭
莱蒙水榭阳光
长发诸公
江宁区(7个)
爱涛翠湖花园(1例已出院)
楚襄园
锦绣花园
润麒路36号(1例已出院)
世纪东山
翠屏国际城水杉苑
武夷名仕苑
浦口区(1个)
东方熙龙山院
六合区(1个)
林安新苑
溧水区(1个)
卧龙湖小镇(1例已出院)
高淳区(1个)
穆家庄(1例已出院)
江北新区(4个)
海德北岸(1例已出院)
华侨城(1例已出院)
江岸水城(1例已出院)
新华七村(1例已出院)
另有5例外地来宁人员在南京无固定住址,也已出院。
进一步加强社区防控
对未发现病例社区
实施“外防输入”策略,采取加强摸排掌控、及时告知信息、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分类管理、加强环境整治等措施。
对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并举策略,同时落实以下两项措施:
一是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二是协助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并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居民出入社区时要佩戴口罩,社区进行监督提醒。
一旦社区发生传播疫情状况,要进一步强化限制或停止人员聚集的措施。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共同做好群防群控。
对出现过新冠肺炎患者的小区采取的措施
隔离病人
确诊病人都已送到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已痊愈出院病人,恢复健康与常人无异,没有传染性。
追踪密切接触者
密切接触者已接受集中医学观察和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集中医学观察点等每天都会跟踪记录其健康状况
对相关区域消毒
疾控部门已对病人的住处和到过的区域进行严格消毒,并指导社区和物业做好公司做好日常的预防性消毒。
不信谣,不传谣;善待患者家人,不要追查、发布、传播确诊患者隐私。让我们凝聚力量、互相关爱,做一个有温度的南京人,携起手来共同战胜疫情!
3、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微调
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降低疫情对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影响,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相关业务,现就调整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线上服务。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应优选住房公积金线上服务渠道办理公积金缴存、使用相关业务。
二、减轻企业负担。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复工后再恢复缴存。
三、延长购房提取期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购房提取无法办理而超期的,提取期限暂顺延3个月。
四、适当延后公积金贷款还款时间。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可以申请适当延后疫情防控期间的还款时间,具体确认手续在疫情防控结束后补办,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
五、暂时调整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的贷款条件。企业因疫情影响未能正常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疫情结束后补缴的,期间中断时间不影响相关职工贷款时连续缴存计算时间。
相关临时调整事项视疫情防控情况做进一步调整或恢复。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2月7日
4、南京出台稳企十条措施
受疫情影响,部分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压力,备受关注。2 月 8 日,南京出台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具体如下:
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按照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集中精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在这一过程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尽快战胜疫情、恢复正常秩序是对企业发展最有力的支持。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政策的基础上,推出一批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针对性举措。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大财政支持。对年销售额 500 万元及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其对地方的税收贡献额给予补助;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就近采购技改设备补助比例由 10% 提高到 15%;对涉及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根据其研发投入实际,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研发奖补。执行期限为 2020 年 2 — 4 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区、园区)
二、加大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稳定增长。对于单笔 1000 万元(含)以下且单户累计不超过 3000 万元的中小微企业转贷基金业务,免收转贷基金费用,因疫情造成的逾期罚息暂予减免。5000 万元以下的转贷基金业务,豁免 ” 一事一议 ” 手续。执行期限为 2020 年 2 — 4 月。(责任单位:人行南京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紫金投资集团)
三、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在落实银发〔2020〕29 号文件关于适当下调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市财政整合调剂各类专项资金 5 亿元,对小微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3 个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南京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等)
四、缓解用工难题。上半年为中小微企业组织 300 场以上网上招聘活动,开通 24 小时线上招聘平台动态对接服务。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新吸纳下岗失业、农村劳动力、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以及疫情结束后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来宁务工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 3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社保中心、市财政局,各区、园区)
五、降低社保费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其中经认定的困难企业,返还标准按 6 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对当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难度的中小微企业,可缓缴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年内缴清的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社保中心、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
六、破解货源组织难题。对获批复工的中小微企业,凭复工证明,各有关部门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帮助解决物流运输等问题,所需物流车辆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建立生产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交通卡口联动机制。对生产、采购、进口防疫产品的重点企业,分时段给予奖补,建立和完善应急保障产品本地供应机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各区、园区)
七、降低房租成本。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免收 1 个月房租、减半收取 2 个月房租。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期间为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对参与疫情房租减免的单位、企业和个人,根据实际收取的房租收入减免相关税费。(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区、园区)
八、提前下达财政援企资金。对现有市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优化调整,支持对象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餐饮、住宿、批零、文娱、交通、物流以及外贸等中小微企业倾斜。各专项资金上半年的资金安排原则上在一季度拨付到位。(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市财政局)
九、党政机关压缩开支带头过紧日子。全市党政机关在年初一般性支出已压缩 10% 的基础上,公用经费定额再压减 10%;公务接待、公车购置等预算压减 10%;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危房外不得新增改造修缮支出;在年度执行中不得追加一般性支出预算。通过党政机关压缩开支,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责任单位:市各部门)
十、优化政务服务。提倡网上办、预约办、帮代办、不见面。对达到复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行多种电子方式受理企业复工申请,由区(园区)、街道分级分类现场查验,一天内办结。支持企业开展工资协商。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服务指导。落实信用豁免制度,对因疫情造成的失信行为可不纳入失信记录。法院、仲裁机构在企业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充分考虑疫情引发的不可抗力因素,加大调解力度,对企业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依法予以缓减免。(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市仲裁委,各区、园区)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0 年底(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因疫情应急响应结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动失效)。国家、省另有规定的遵照执行。
5、首套房贷利率环比下调
2020年1月,20个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环比有所下调,哈尔滨环比大幅下降23个BP;11个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水平有所上涨。上海和深圳的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均环比下调5个BP,下调后上海首套房贷款利率低至4.82%,创近两年半来历史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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