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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岀手: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南京超高层的现状……

河西南和江北核心区两个超高层已降至约500米!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7月6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坚持质量第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其中提出对100米以上建筑应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要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安全比地标更重要

国家发改委发文监管超高层

发改委岀手: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南京超高层的现状……

近日,深圳赛格大厦发生“晃动”,目前各项监测、检测和鉴定工作仍在加快推进当中,但也让更多人开始思考如何保障已建超高层建筑安全的问题。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摩天大楼项目更多的价值在于树立了城市的地标,尤其是其在吸收城市最优资源、实现区域型总部经济发展等方面有积极的作用。所以,开发商若有资金能力,对于此类摩天大楼的开发会有较大的兴趣。当然,摩天大楼的成本首先是土地成本高企,其次是开发周期非常长以及运营要求非常高。

从经济角度来看,“身材高”并不意味着收益高。超高层建筑不断崛起,高端租客却是有限的。曾经保持“深圳第一高楼”头衔十多年的地王大厦,目前的租金水平也只是深圳商业市场的中档水平。

南京河西江北两个超高层都已降至约500米

关于限高500米的规定,去年就已经有相关规定。去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国家发该文就联合发文,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对于新建100米以上的建筑都要充分论证和集中布局。尤其提到了,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发改委岀手: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南京超高层的现状……

南京目前规划建设中的超高层建筑中,只有2座预计达到500米左右,分别是位于江北的第一高楼绿地金茂国际金融中心和位于河西的鱼嘴金融中心。这两座超高层因为限高令原因,高度屡屡变更。

1、江北绿地金茂国际金融中心

江北G41地块 (七里河大街与横江大道交汇处) 于2017年8月11日被绿地以90亿元拿下,位于国家级江北新区最核心位置,项目总规模118万平方米,投资总额近300亿。

发改委岀手: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南京超高层的现状……

根据出让条件,将打造1栋550-600米的摩天大楼(当时这一高度超越了原江苏第一高楼450米的紫峰大厦),以及3栋150米以上的甲级写字楼,将引进至少一家世界500强企业区域总部及一家五星级酒店入驻,将配建一座24班小学和一座12班幼儿园以及基层社区中心,同时,还有14.53万方的住宅用地将会打造高品质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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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金茂国际金融中心效果图

2018年2月份,江北G41案名最终确定为绿地金茂国际金融中心。

在随后的江北新区中央商务区地下空间一期工程暨绿地金融中心开工仪式上,绿地自己做的项目展板上显示,绿地金茂国际金融中心的高度,定义为550米,与鱼嘴河西南G97地块规划的550米高楼一起,成为江苏第一高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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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金茂国际金融中心超高层效果图

2019年1月26日,网传高度要降!

2019年7月、8月,高度调整为500米!

2019年5月,项目正式动工建设。

2019年12月10日左右,江北新区官方发布方案显示主要建设内容为498米的塔楼和24米的裙房。

2019年12月20日江北新区官方发布新版规划显示主要建设内容为约500米的塔楼,和24米的裙房。

2020年4月,江北绿地金茂国际金融中心设计方案出炉!项目主结构高度478.70米,塔楼顶冠高度约为21米,精确结构高度为499.7米!

河西南鱼嘴G97地块

河西南鱼嘴G97地块是河西摩天大楼的代言者,在2017年2月14日的土拍中中国金茂以总价73.4亿元竞得河西鱼嘴G97地块。随后发出消息,G97地块将由金茂、平安、华润三家开发商联合开发。

在2018年初,河西建邺就传出重大项目提前开工的消息,其中就包括G97地块580米的的超高层摩天大楼。有消息称其高度将达到580米

发改委岀手: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南京超高层的现状……
G97摩天大楼效果图

到了2019年11月,鱼嘴金融中心的设计方AS+GG事务所在其官网公开了鱼嘴超高层项目降高后的最新设计方案,高度或将最高达到500米,但是目前还没有精准的数据公布。但根据最新“限高令”的内容要求,河西鱼嘴金融中心最高建筑的高度应该可以确定不会超过500米。

根据最新公布的设计方案显示,项目包括一栋约500米的超高层5A级写字楼、预计总投资约190亿元,2019年2月开工,2025年8月竣工,同时还将在塔的顶部设有一个宏伟的360°露天天文台。

发改委岀手: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南京超高层的现状……
项目效果图

鱼嘴G97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总建设体量约8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50亿元。项目包括一栋含500米(最新高度)超高层5A级写字楼、两栋分别为220和350米超高层写字楼在内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将引进3家及以上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机构省级总部,打造成为集办公、商务、购物、文化娱乐、社交、休闲多功能复合的城市新地标。根据官方介绍,南京鱼嘴项目的建筑总高将达到500米,作为南京最高的建筑物之一,鱼嘴项目也将拥有一个世界上最高的360度高空全景露台。

南京还有这些高层地标建筑

根据世界超高层建筑学会的新标准,300米以上为超高层建筑。南京除了河西、江北约500的高楼以外,目前南京在建和规划中的超高层建筑还很多!

比如,南部新城将建一座400米的高楼、鼓楼滨江未来将有两座300米的高楼,燕子矶第一高楼300米已经敲定,两桥”片区的第一高楼也有200米……

发改委岀手: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南京超高层的现状……
图源南京奥体楼市

摩天大楼既是城市地标的体现,也是区域经济水平的体现。像一个大磁场,吸引着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涌入,会产生巨大的财富效应以及强大的辐射扩散作用。但是,这样的高楼往往投入的资金量比较大,建设周期也比较长,不乏一些烂尾项目存在。

附:发改委通知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 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近年来,各地方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安全质量水平不断提高。但仍有一些项目管理不严,相关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下降、安全隐患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坚持质量第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审核把关

(一)规范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履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政府投资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企业投资项目要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二)在前期工作阶段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项目单位应当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确保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申请报告等文件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规划选址阶段要优化工程选址方案,尽量避免风险较大的敏感区域。可行性研究报告要对涉及工程安全质量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评价,提出应对方案。初步设计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相应要求。

(三)严把超高层建筑审查关。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把超大体量公众建筑、超高层建筑和重点地段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其中,对100米以上建筑应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要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四)落实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按照有关规定应委托咨询评估的,必须先完成委托咨询评估程序,再作出审批(核准)决定。评估机构要加强对工程安全质量的评估,对出具的评估论证意见承担责任,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评估质量评价管理。

二、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程序

(一)严格落实“项目四制”。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总责。落实招标投标制,按照《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等要求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将强制性安全质量标准等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落实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特别要加强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落实合同管理制,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等要依法订立合同,并明确安全质量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

(二)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建设工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合理建设工期,防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确需调整工期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通过优化施工组织等,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三)严格工程造价和建设资金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确定的中标价格要体现合理造价要求,杜绝造价过低带来的安全质量问题。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随意缩减政府投资计划明确的投资规模。严禁转移、侵占、挪用政府投资资金。

(四)严格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将工程质量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方可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未达到要求的要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工程质量相关验收标准后,方可交付使用。

(五)严格做好项目档案工作。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做好项目审批、实施、竣工验收等各环节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确保资料无缺失遗漏。

三、加强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一)加强投资法规执法。强化《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制度执行,加强对本地区投资项目特别是备案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将项目是否按照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作为核查重点。

(二)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对项目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三到现场”,以及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均要将工程安全质量作为重要监管内容,对于发现的工程安全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地方安排的政府投资也要参照上述要求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监管。

(三)发挥审计、督查等监督作用。积极配合关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管理的审计、督查等。对发现的工程安全质量等问题,要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社会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施工现场公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关单位、个人和新闻媒体反映的工程安全质量问题,要按规定认真核查处理

四、强化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惩戒问责

(一)加强安全质量事故惩戒问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项目单位、监管责任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质量问题惩戒问责。对于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除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外,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还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付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不再受理该项目单位资金申请报告、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等措施,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惩戒。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工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6月19日

本文素材来源于证券时报、发改委官网以及网络,南京微视频编辑综合整理

发布者:南京微视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njwsp.com/7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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