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南京人才落户新政延长一年
刚刚,
南京市公安局官网发布消息,
南京人才落户新政延长一年,
3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1年!
办理对象:
- 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 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 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
办理程序:
01、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02、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0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04、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
随迁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新闻来源: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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