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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微视频#楼市微新闻 #今日热点_南京微视频

1、南京推六条举措助力房地产

昨天,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疫情期间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及解读,推出了疫情期间助力解决企业阶段性资金困难的六条举措,明确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企业可延迟缴纳土地出让金,最长可延期至疫情一级响应结束后的33天内,以实实在在的利企举措助力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疫情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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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影响,包括江苏在内的全国众多省市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涉及开发企业的项目融资、建设、销售等活动均受到较大影响。

 为切实降低疫情对企业运行的影响,全力支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南京市土地市场健康平稳运行,市规划资源局出台通知,明确企业可就土地出让合同(含补充协议)申请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延迟缴纳土地出让金,延迟开、竣工。

《通知》明确

合同约定的缴款时间在疫情一级响应期内的,该期款项缴款时间可延期至一级响应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期间不计利息或违约金;

如届时企业仍有困难,可再延长不超过30日(自然日)缴纳。

如企业有特殊情况无力按期缴纳疫情结束之后的土地出让金,企业可书面申请“一事一议”。

对缴款时间在一级响应期之前,且至今仍未缴纳的,在1月24日至一级响应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和违约金,豁免违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特别指出,2020年1月24日以后出让及正在公告的地块,首付款应按挂牌出让文件约定的时间缴纳,剩余款项参照上述意见执行。

另外,《通知》明确,交地时间将根据缴款到位时间进行相应的顺延,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对开、竣工时间进行延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前缴款、提前开工,加快项目开发建设,地块所在区政府(管委会)应给予积极支持。

南京推出的这“六条举措”,及时为疫情给房地产企业造成的资金困局开出了“药方”,体现了南京为民服务的初心,让很多在筹措资金时遇到阶段性困难的开发企业吃了定心丸,也为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南京的土地市场有序竞争打了“预防针”。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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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异血浆治疗效果显著

2月13日晚间,中国生物表示,本次新冠肺炎康复者血浆中已检测出高效价病毒中和抗体,实验证明,能够有效杀死新冠病毒,“我们用康复者特异血浆临床治疗11例危重病人,治疗效果显著。”

中国生物称,经过严格的血液生物安全性检测,病毒灭活,抗病毒活性检测等,已成功制备出用于临床治疗的特免血浆,在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武汉血液中心、中科院武汉病毒研究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紧密合作下,投入临床救治重症患者。

2月8日,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为指南,首期在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开展了3名危重患者的新冠特免血浆治疗,目前连同后续医院治疗的危重病人超过了10人。临床反映,患者接受治疗12至24小时后,实验室检测主要炎症指标明显下降,淋巴细胞比例上升,血氧饱和度、病毒载量等重点指标全面向好,临床体征和症状明显好转。

“新冠特免血浆制品是由康复者捐献的含高效价新冠病毒特异性抗体的血浆,经过病毒灭活处理,并对抗新冠病毒中和抗体、多重病原微生物检测后制备而成,用于新冠肺炎危重患者的治疗“。

中国生物还提到,专家表示,从临床病理发生过程看,大部分新冠肺炎患者经过治疗康复后,身体内会产生针对新冠病毒的特异性抗体,可杀灭和清除病毒。目前在缺乏疫苗和特效治疗药物的前提下,采用这种特免血浆制品治疗新冠病毒感染是最为有效的方法,可大幅降低危重患者病死率。

中国生物称,在目前缺乏疫苗和特效药的前提下,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的血浆是临床特异性治疗最可及的资源。

中国生物倡议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血浆,捐献条件包括“新冠肺炎康复者年龄在18-60周岁,确诊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出院后目前身体状况较好,没有其他不适,并愿意捐献出自己的血浆帮助他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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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昨新增23例确诊病例

【江苏新增23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2020年2月13日0-24时,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3例。其中,轻型病例2例,普通型病例21例。新增出院病例6例。新增重型病例1例(原为普通型病例),新增危重型病例1例(原为重型病例)。

新增确诊病例中,南京市1例、无锡市2例、徐州市5例、常州市5例、南通市1例、连云港市3例、淮安市5例、盐城市1例。其中,年龄最大的80岁,最小的22岁。男性11人,女性12人。所有病例均已在定点医院救治,病情平稳。

截至2月13日24时,江苏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593例。其中,轻型病例47例,普通型病例536例,重型病例6例,危重型病例4例。出院病例137例。确诊病例中,南京市91例、无锡市51例、徐州市76例、常州市43例、苏州市85例、南通市39例、连云港市45例、淮安市56例、盐城市26例、扬州市20例、镇江市12例、泰州市37例、宿迁市12例。重型病例中,南京市1例、徐州市1例、苏州市1例、南通市1例、淮安市1例、镇江市1例。危重型病例中,徐州市1例、连云港市1例、淮安市1例、盐城市1例。出院病例中,南京市26例、无锡市9例、徐州市17例、常州市11例、苏州市17例、南通市10例、连云港市6例、淮安市6例、盐城市6例、扬州市6例、镇江市2例、泰州市15例、宿迁市6例。

目前,江苏省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849人,已解除医学观察7540人,尚有4309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专家提醒:近期仍然要坚持尽量不要外出,更要避免集聚。尽量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开私家车要注意开窗通风。少去密闭、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在外要注意减少公共部位的接触。出门戴口罩,回家先洗手。随着企业复工,来苏返苏人员增多,建议要尽快登录“来苏返苏人员健康状况主动申报系统”,每日早晚两次申报健康状况。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统一组织申报。如果出现发热或咳嗽等症状,请尽快到定点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前2周的生活轨迹。

4、在宁租房人均不低于15m2

随着我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逐步启动复工复业,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也进入关键时期。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6号、第10号、第11号通告精神,我市将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复工,为建设创新名城、为来宁返宁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居住和生活环境,让您安心工作、安心创业。

如果您是房屋出租方,请务必注意以下六个事项:


一要落实主体责任。

从事房屋租赁经营活动的租赁企业、个体工商户、房屋出租人以及社会集宿楼及企业集宿区的管理方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街道社区、属地派出所、小区物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履行出租房屋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二要及时传达告知。

租赁经营主体、出租人应配合属地政府、街道社区、派出所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告知外来承租人严格按照市防疫指挥部通告要求实施隔离。


三要督促登记报备。

督促外来承租人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向属地社区、所在单位等主动登记报备,并配合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通过“宁归来”应用认真填写,确保实名、实数、实时登记。

四要严格封闭管理。

集中式长租公寓租赁经营主体、社会集宿楼及企业集宿区应全面实施公寓封闭式管理,按防疫要求做好公寓公共空间消毒、门卫值守、人员登记、疫情报送等工作。

租赁经营主体、出租人应积极配合社区干部、小区物业、志愿者做好管控工作,劝阻制止承租人聚会聚餐。

五要加强合租管理。

租赁经营主体、出租人应加强合租房安全管理,不得违法违规开展群租,承租人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

鼓励租赁经营主体、房屋出租人疫情期间将一套房屋出租一户租客居住。

分散式住房租赁经营主体,应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生活服务,督促承租人特别是合租人员做好室内承租房屋、公共空间的疫情防控和必要的自我隔离等措施。

六要提倡线上服务。

倡导租赁经营主体提供“线上看房”、“线上签约”等不见面服务,加快推进企业自有平台与市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对接,通过系统对接、网上申报等渠道“不见面”办理租赁信息报送、合同网签备案。

租赁经营主体不得以疫情为由,违反合同约定强制房屋业主减免租金,擅自提高租客租金。

温馨提示

小编在这里再次郑重提醒所有住房出租方: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通告有关要求的,未落实疫情防控租赁方主体责任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纳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

5、南京景点向医务人员免费开放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面前,全国广大医务工作者冲锋在前、无私奉献,舍小家、为大家,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救死扶伤、英勇斗争,有力捍卫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致敬医者仁心、褒扬人间大爱,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中山陵园管理局、南京旅游集团、南京文投集团向全市旅游景区、博物馆等文旅单位发出倡议,对全国所有医务工作者实行免费参观游览政策、提供系列免费贴心服务。

优待对象

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所有医务工作者,凭有效证件(医师证、护士证或与医务工作相关的其他资格证件),至我市景区、博物馆售票处办理免门票入园手续。医务工作者团体参观游览可与景区、博物馆提前预约。

优待内容

1、政府投资的国家等级景区及博物馆(详见名录);

2、在南京期间,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旅游观光巴士;

3、旅游旺季为医务工作者开设优待窗口和绿色通道。

优待时间

自景区、博物馆恢复运营之日(届时统一发布)起一年内。

景区、博物馆名录

1、国家等级景区(23 家) 

中山陵园风景区(5A,含明孝陵景区、灵谷景区、音乐台、美龄宫)

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景区(5A,含大成殿、中国科举博物馆、李香君故居陈列馆、王导谢安纪念馆、秦大士故居展览馆)

雨花台风景区(4A)内的雨花石博物馆

总统府景区(4A)

阅江楼景区(4A)

朝天宫景区(4A)

阳山碑材景区(4A)

栖霞山风景区(4A)

高淳老街历史文化景区(4A,含各收费景点)

红山森林动物园(4A)

珍珠泉风景区(4A)

高淳国际慢城(4A,含文峰塔)

金牛湖景区(4A)

牛首山文化旅游区(4A)

大报恩寺遗址公园景区(4A)

天生桥景区(4A)

莫愁湖公园景区(4A)

幕燕滨江风貌区(3A)

宝船厂遗址公园景区(3A)

老山森林公园景区(3A)

江宁台湾创意农业旅游区(3A)

平山森林公园景区(3A)

南京国防园(3A,含国防教育馆)

2、市属博物馆(4家)

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瞻园)

民俗博物馆(甘熙宅第)

江宁织造博物馆

六朝博物馆

3、南京城墙(含中华门瓮城、台城及开放段) 

以上名录不含原免费景区、博物馆,除此之外,市文旅局鼓励其他投资主体创办的景区、景点及文博场馆积极参与倡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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